“分居2年不是就自动离婚了吗?”这是笔者12月6日在法院律师值班室值班时遇到的一个年轻女孩子提出的法律咨询。
的确,在民间盛行这一种“自动离婚”的说法已经让生活中很多人心里都存有了这么一个误区,尤其是女性,认为夫妻分居达到一定的年限是可以自动离婚的,这一点,相信所有的法律人都会遇到过这样的咨询。
当这位清秀、端庄的美女提出这样的疑惑并用神情惊讶的表情看着笔者时,笔者深切地感觉到她一定是误读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该法条确有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之一,但并不是您所理解的就自动离婚了呀!”笔者许小军律师亲切的答复说,“夫妻之间只要不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关系还是依然存在的。”
在婚姻生活中,很多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然后开始分居,那分居满2年,是否就可以算自动离婚呢?今天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律师就来为大家解答一下。
一、答案:NO,是否定的。
男女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有3种: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二、分居离婚的条件
1、分居必须是要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且分居的情形是客观存在的,同时分居必须要具有持续性并达到两年之久,不能是累计而成。
2、分居必须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比如性生活等。
3、保留分居两年的证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文/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