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1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清明节将至,为严肃纪律,进一步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月31日,厦门市纪委通报3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
1.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企划与投资中心总监兼企划与投资部经理林国华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5月11日,林国华驾驶公车前往龙海办理私事;2016年6月1日,林国华驾驶公车前往角美看房,之后前往龙海办理私事。2016年7月,林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厦门市政工程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有雄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4月20日、5月3日,陈有雄两次使用公车前往漳州看病。2016年6月26日,陈有雄使用公车到厦门大学附近与朋友见面后,又使用公车和朋友去了观音山等地。2016年9月,陈有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厦门市思明电影院总经理梁文伟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梁文伟多次驾驶公车办理私事。尤其是在2016年10月31日下午,梁文伟在上午刚参加市委巡察组进驻市文广新局巡察工作动员会后,依然驾驶公务用车在上班时间前往朋友家中聚餐。2016年12月,梁文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讲规矩、守纪律的表率。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公车改革后的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十个不准”纪律要求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公车改革后的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精准发力;要坚持从严执纪,对违纪违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