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首次发布十个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防范点 加班要保留证据
北京晨报讯(记者 陈琳)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事证言也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离职手续未办完,工资应该照样发……日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首次发布十个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并从中提炼出十个劳动争议风险防范点。
此次公布的十个案例涉及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赔偿等常见却不易把握的劳动争议。针对这些案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炼出十个风险点,可以同时提供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指导、规范用工行为,帮助双方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劳动争议。
市人力社保局调解仲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十个案例是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系统审结的6万余件案例中,经过分析、整理,选出的最易出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十分关注的争议。
据介绍,近年来本市年均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6.3万余件,结案率均在95%以上。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本市劳动争议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方面,涉及劳动报酬的约占54.75%,涉及经济补偿和赔偿的约占27.78%,其他的约17.47%。89%的劳动争议发生在非公内资企业中。尤其是2014年,小规模集体争议相对频发,劳动者中57%为农民工,达到一半以上。
据统计,近五年,本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31.55万件,共涉及劳动者31.55万人。仅2014年,全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34万余件,其中集体争议3181件,涉及劳动者2.27万人。
十个风险防范点
1 离职手续未办完,劳动者工资应照发
2 不缴社保,劳动者虽自愿但企业仍违法
3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双方协商不一致的,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
4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不能让劳动者随便走人
5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就应履行
6 同事证言可作为劳动关系确认依据
7 因劳动者违纪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五项证据缺一不可
8 劳务派遣职工遭遇工伤,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都有赔偿责任
9 女职工产检、产假期间的工资应照发
10 劳动者加班应注意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