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潘洪其
一个国家公务员群体的工资水平,与这个国家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有着内在的关联。我国公务员调薪与社会工资水平整体性调整大体保持一致,体现了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分担改革成本、公平分享改革成果的原则,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日前透露,截至6月下旬,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准备工作全部完成,6月份地方已陆续开始兑现增加的工资,全国范围内将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李忠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不同人员扣除个人缴费后实际增加的工资有多有少是正常的,有关部门将指导地方采取相应措施,不出现“不涨工资”的情况。
近两年来,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一般简称“公务员调薪”)的新闻或传言时有出现,成为一个备受瞩目的热门话题。今年1月19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三个实施方案,文件下发各单位正式执行。至此,公务员调薪的消息正式得到证实,各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对调薪充满了期待,社会舆论对公务员调薪也十分关心,人们想知道调薪从何时开始,幅度有多大,调薪的同时如何加强廉政建设,以推动和保障公务员廉洁从政,等等。
从制定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等三个实施方案,到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的准备工作,再到工资调整全部落实到位,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快速高效地做了大量工作。此次调薪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调薪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面临的情况比简单调整工资标准更复杂,各地区对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增加工资等要进行调研测算,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因此从工资调整实施方案出台,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拿到按新标准发放的工资,客观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其他很多改革一样,机关事业单位调薪也不可能一夜之间完成,人们对此应当怀有平常心。
这次调薪的另一个特点是,调整主要向基层公务员倾斜,通过对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的正常分配调整,逐步改变长期以来基层公务员收入偏低的局面。应该说,此次调薪的增资幅度并不高,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加300元左右,但对一些地方收入偏低的基层公务员来说,这种倾斜是十分及时而且大有必要的,这也为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基层公务员的收入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针对有的基层公务员担心调整后工资“不升反降”的问题,人社部已要求地方政府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因“按统一标准增加工资较少、按规定基数个人缴费较多”而出现“不涨工资”的情形。有了这个保障,基层公务员对于自己实际涨薪的“钱景”大可放心。
从世界范围看,一个国家公务员群体的工资水平,与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其他社会群体的工资水平都有着内在的关联。我国公务员的工资依法由国家财政予以保障,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要保持基本的适应度,所以,这次公务员调薪并非“单兵突进”,而是社会工资水平整体性调整的一部分。截至2014年年末,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6390元,与2013年的32706元相比,增加了3684元,增长11.3%;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864元,比上年提高255元,增长9.8%。从2004年至今,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11次上调,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长了两倍多。公务员调薪与社会工资水平整体性调整保持大体一致,体现了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分担改革成本、公平分享改革成果的原则,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社会舆论都怀有平常心,能够从协同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的意义,这次改革就成功了一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