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于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各类景区,是属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宝贵公共资源,其门票价格理应体现公益性。各类景区作为“准公共产品”,亟待制定透明的价格管理机制,回归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属性
□樊大彧
端午小长假期间,外出旅游的人数增加,景区门票价格又一次受到关注。据报道,今年以来,至少有7个地方的超过20家景区纷纷宣布涨价,其中不乏公开违规涨价,有景区为了规避监管则实行“打包加价”。调查发现,在多地景区票价不断上涨的同时,一些地方的门票收入流向不够透明,有些并没有完全反哺于景区的维护和建设,有的被用于与景区没有直接关系的政府工程。
我国旅游景点门票定价随意性大,近年来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些约束性规定,但景点门票的价格基本上还是想涨就能涨,造成目前景区普遍“高票价”的局面。然而,高票价并没有减缓各地景区继续涨价的步伐。一些景区患上“门票依赖症”,大搞“门票经济”,其实质是地方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懒政。一些景区或因自然风光、或有名胜古迹,旅游资源的不可替代性使其形成天然垄断。由于旅游资源的稀缺性、独占性、垄断性,远道而来的游客面对数百元的高票价,大多只能抱着“一生到此一游”的心态,忍痛咬牙掏钱。而景区管理者和地方政府则抱着“一锤子买卖”的心态,将游客视为“提款机”。垄断优势让景区有恃无恐频频涨价,也让地方政府部门失去开发多元化、深度化旅游产品的动力,乐得“躺着”赚钱。
地方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懒政,不仅伤害了游客,也限制了旅游市场释放潜力。高票价直接提升了游客的旅游成本,让更多人明显减少了在景区逗留的时间,更吝惜在住宿、吃饭、购物、娱乐等方面支出。“门票经济”是旅游经济的低级发展阶段,地方政府亟须改变“竭泽而渔”的心态,努力升级旅游经济,把旅游产业链做长,通过提升游客旅游体验,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景区高票价损害了游客利益和旅游经济的发展,其背后的主要推手是各地政府部门。各级地方政府目前是我国各类风景名胜资源的管理者和经营者,景区管委会是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地方政府通过景区门票收入分成、赢利分成等渠道从景区取得回报,这些收入往往成为地方政府的预算外收入,甚至成为政府部门的“小金库”。景区门票价格得以顶着国家政策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不断上涨,离不开一些地方政府的默许和推动。
有观点认为,高价门票能够限制游客数量,更好地保护景区,但事实证明,相关管理部门主动的限流分流工作,比高价格更能有效减轻景区负荷。更重要的是,依托于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各类景区,是属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宝贵公共资源,其门票价格理应体现公益性。各类景区作为“准公共产品”,亟待制定透明的价格管理机制,有了合理定价机制作为基础,景区才能回归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