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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肇州:官商勾结致违法企业和嫌疑人逍遥法外?

时间:2015-12-14 16:12 点击:

             
       本站讯 “我们公安机关至今都一直认为陈永辉构成犯罪,但是批捕不批捕,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的事!”2015年12月9日,当记者与报案人吕从贵、刘桂恒、 张兆兰一起到黑龙江省大庆市下辖的肇州县公安局追问案件办理结果时,该局一位副局长如是说起了发生在肇州县杏山工业园区的一桩涉嫌官商勾结的案子。吕从贵 们向记者反映:由于当地官员说了话,涉嫌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陈永辉被刑拘后,并没有被批捕,导致他们1800多万元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 资血本无归,虽然当地政府屡次承诺帮助解决问题,但是他们跑了一年多几乎都山穷水尽了还是没有任何结果!
      眼下的东北大地,到处都是白雪皑皑,接到吕从贵、刘桂恒的举报信后,记者立即踏上了冰雪天地的严寒之旅!然而,采访过后,记者的心里比严寒的冬天还要寒冷!
      国家级科技园区内  管理居然如此混乱? 

      在本站记者前往肇州之前,曾有记者做过调查,并以《黑龙江肇州国家级开发区恶意欠薪 违建企业曝光》为题发布在中国青年网、中华网等权威网站上。结合之前记者的调查和吕从贵们的描述以及本次采访,记者初步理清了事件的基本脉络。

            

            

      吕从贵、刘桂恒、张兆兰都是外地人。吕从贵、刘桂恒是看到肇州经济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和工程项目来到此地的,张兆兰则是给吕从贵、刘桂恒送建筑材料的。他们 接触的企业是黑龙江省大庆皓月清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庆皓月公司),其隶属于吉林省皓月集团。皓月集团是我国最大的牛肉产品生产加工及出口基地,是 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有资料显示:大庆皓月公司在肇州工业园区建设“年10万头肉牛屠宰及2万吨熟食加工项目”,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
      据肇州县住建局和警方调查:在未进行招投标的情况下,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大庆皓月公司首先将屠宰加工综合车间工程项目,直接与“吉林省盛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盛鑫公司)”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大庆皓月公司负责人丛海涛与盛鑫公司委托代理人陈永辉分别在合同上签字。而陈永辉又与吕从贵签订了“转包 合同”,完全执行“建筑施工合同”内容,陈从中收取吕从贵150万保证金,但并没有交给公司,而是将其据为己有。

      在吕从贵履行“转包合同”施工过程中,陈永辉私刻了“吉林省盛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章,并以该公司名义将部分工程背着吕从贵分别转包给刘桂恒等人。按 工程进度,吕从贵与刘桂恒等人向陈永辉索要工程款时,陈推托不予支付,并召集社会闲散人员对其多次殴打、驱逐,大庆皓月公司丛海涛也参与现场指挥殴打。陈 永辉把刘桂恒及其工人打出工地后,将刘干的工程又包给了一个叫荣德祥的人,至今也在停工。陈永辉把厂区的道路及小单体等项目包给了崔建伟,并且收了40万 元的保证金,中途又把小单体包给一个姓吴的。陈永辉多次非法转包,重复发包,重复收保证金,截留工程款,严重违反了建筑法。

            

      据吕从贵介绍,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他和刘桂恒、张兆兰在肇州公安局报了案,公安局以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立案并且把陈永辉刑拘。但是在公 安局刚立案不久,皓月集团便找到肇州县委某主要领导和县政府,以招商引资项目的名义保陈永辉,接着肇州法院的某院长和检察长找到公安局,叫他们把这个案子 打到民事或私了,假如报到检察院也不会批的,某院长说就是检察院批了法院也过不去,公安局还是以以上三个罪名报捕,检察院则以不批捕决定书告终。
      在陈永辉被刑拘期间,皓月副董事长徐少玉找到吕从贵说:在这种情况下,你一定要克服一切困难给我抢工期,钱不能差你的。于是,吕从贵自筹资金(包括抬高利贷)完成了近三个工程结点,但是近300万元的工程款又被徐少玉背着吕从贵私自拨给了陈永辉!
      2014年11月3日,陈永辉在肇州公安局办理了取保侯审。据吕从贵举报:就是在取保期间,陈永辉和陈冠军又合伙造假骗取了250万元,他向肇州公安局报 了案,至今无果。吕从贵们反映,截止到2014年8月份,陈永辉共非法截留吕从贵工程款800多万元,造成工期延误,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无法正常支付。他 已经完成皓月屠宰车间总工程量的85%,至今尚欠他1800多万元。
      据了解,肇州工业园区是以杏山农畜产品加工区为核心区,包括已建的丰乐、长山、永乐3个项目区。2010年辟建整合,2011年成为省级工业园 区,2012年获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称号,2013年成功创建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但就是在这个国家级的农业科技园区内,一个并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证”的企业,在未进行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居然违法施工,而且持续建设了四年,竟无人能制止的了!
      开发区管委会:我们只是服务,不负责监管

      在去往肇州县经济开发区的路上,记者在杏山工业园区转了一圈,发现这个所谓的核心区中只有极少数的企业投入运营,多数企业大门紧闭,有的厂区内长满了荒草。

           

      施工方吕从贵向记者介绍:早在2012年,大庆皓月公司就在肇州工业园区建起了办公楼,2013年开始建厂房,计划八个月的工期,现在干了四年了还没有建 起来。其主要原因是工程款被盛鑫公司陈永辉非法截留、占为己有,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造成工期延误。后来他们联手雇佣社会人员对此项工程非法 强制霸占,并殴打看护人员。而当地政府也不敢得罪投资商,农民工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据先前介入调查的记者报道,肇州县住建局工程管理站杨站长说:皓月的屠宰加工车间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招投标手续”都没有。至于施工四年来为什么没有被制止,杨站长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具体情况不清楚。
      肇州县住建局乡建办公室提供的资料显示:大庆皓月公司肇州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2012年3月28日办理的;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2012年4月1日办理的。
      为什么具备了以上证件后,大庆皓月公司不去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呢?材料供应商张兆兰的说法是:可能是没有正规的招投标手续的缘故吧。
      针对大庆皓月公司存在的问题,前期介入调查的记者采访了肇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刘晓东。他说,工程欠款的事已经走法律程序了,至于企业手续是不是完备, 他们不管,如果土地有问题,你们就找国土部门;如果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规划有问题,你们就找建设局,开发区只给企业提供服务,不监管!当记者向他出示吕从贵 的反映材料时,刘晓东异常激动并爆粗口:“这两个傻x,见面就吵架……”临走时,刘晓东向记者表示,这个事都来十多个记者了,记者来了管什么用?态度非常 傲慢!当记者问陈永辉是否是盛鑫公司员工时,盛鑫公司的胡副总说,他听说过肇州这个项目,但他并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
      12月8日上午,记者和三位施工方代表一起找到了肇州县工业园区综合工作部部长高秀军。据高部长介绍,工业园区一直很重视他们反应的问题,一直在协调各方 包括公安局、劳动局、住建局解决此事,但是陈永辉对他们的账目不认可,对司法会计审计鉴定结果也不认可,只能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他说:“我们是服务部 门,你们和陈永辉的纠纷,我建议走司法程序,一定要尽快走。只有到那才能给你们判出来(结果),小数点都有。别的,我们协调,你们配合。这不是说我们要把 你们往司法程序上推,我们一直在积极的去做这件事。”当被问及陈永辉他们没有办理开工手续,为什么能在园区开工四年多时,这位部长说:“我们是服务机构, 不是监管部门,你要是涉及到建设部门的事情,就得到建设局去。”“建设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我们对他们该封的也封了,至于他们弄几个人偷 摸的在那干,我不可能每天都去看着,只要我们发现了,我们也会找他去。如果你们认为我们包括我个人在工作中有什么违法违纪的,你可以去投诉举报。包括你们 说的有人干预司法公正问题,如果有证据,我建议你们抓紧去举报。”
       警方一直认为够罪  住建局曾经多次查封
      肇州县公安局对陈永辉的笔录显示,陈永辉说他原来是用南通一建的资质和大庆皓月签订的合同,后来改成盛鑫公司的,他是盛鑫公司的员工。对此,刘桂恒表示, 陈永辉如果是盛鑫公司的员工,他还涉嫌挪用资金罪,加上私刻公章罪,为什么肇州检察院不批捕呢?如果陈不是盛鑫公司的员工,盛鑫公司违反工程承包的相关规 定,涉嫌非法转包。但是,皓月集团却视而不见,里面到底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那么,肇州县公安局对陈永辉案是什么态度呢?12月9日,记者与三人一起来到该局。该局一位姓王的副局长和经侦大队一位大队长在一把手张文波局长的安排下 接待了一行四人。王副局长证实:2015年7月29日,肇州县委、县政府曾经召集各部门协调此事(吕从贵认为:此次协调会什么问题都没解决,就是把他给拘 留了),县里领导征求公安局意见时,公安局的态度是:陈永辉构成犯罪,而且公安局一直都认为陈永辉够罪,这个案子始终没有撤销。公安机关认为陈永辉有罪, 才对他采取强制措施,我们没有认为办错案了。至于批捕不批捕,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的事。从目前公安机关侦查的材料看,还没有达到重新报捕的地步。这 个案子虽然取保候审到期了,但是我们没有撤,现在仍然是一起刑事案件。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补充侦查的)证据够了,就会重新报捕。至于你们后来报案的陈永辉 父子诈骗250万的事,够不够立案,我们都会书面告诉你们。关于当事人举报陈永辉涉嫌伪造假公章问题,王副局长认为他是变造企业公章,是一种民事行为。
      在肇州县住建局,一位姓于的局长证实:陈永辉的皓月工程的确没有办理过任何开工手续,他们曾经五次去查封过。但是,查封过后,为什么还能继续施工,为什么没有将其清除出肇州工业园区,这位局长并没有回答。
      另据吕从贵、刘桂恒、张兆兰提供的大量图片证明:陈永辉不仅涉嫌公安机关侦查到的三宗罪,而且多次组织社会人对施工方管理人员和农民工进行殴打、阻截,但 是至今仍能逍遥法外!作为国家级的经济开发区,出现这样的事情,实在是有辱“国家级产业园”的形象,也严重影响了黑龙江省、大庆市乃至肇州县委、县政府的 形象,人们很难想象,在投资环境到了如此地步的开发区,企业将如何生存、发展?而作为总资产九十多亿元人民币的吉林长春皓月集团,是首批国家级现代农业产 业重点龙头企业,也是吉林省农产品加工产业重点支柱企业,据称其实力雄厚,管理规范,重品牌、重形象,竟然会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人们很难想象其管理是如 何“规范”的。
      肇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声称只有服务功能,没有监管功能,岂能据此一推了之?《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职责》明确规定:“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由所在市 人民政府领导,实行中国经济特区的某些政策和新型管理体制,市人民政府在开发区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开发区的工作实行统 一领导和管理,协调市各部门、各单位与开发区有关的工作”。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则规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开发区日常管理 机构,可以行使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授予的省市级规划、土地、工商、税务、财政、劳动人事、项目审批、外事审批等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 管理权限,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根据以上规定,肇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肇州县委、县政府对所管辖园区显然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职责。
      那么在肇州,涉嫌违法的企业和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会长期逍遥法外?如果不是有人在背后充当保护伞,其为何会、为何敢如此猖狂?假如有官员在背后保护的话,保 护这样的人,也不嫌丢份吗?就不怕弄不好会翻船吗?在党中央大力反腐的形势下,难道肇州县的官员们敢于顶风而上吗?到底是什么人在幕后为犯罪嫌疑人撑伞 呢? 对此事,本站将密切关注并将跟踪报道!(记者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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